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典籍/三命通会/第69篇:总论诸神煞续读6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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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命通会第69篇:总论诸神煞续读69

《三命通会》总论诸神煞续读69章节导读,整理原文要点、白话说明和阅读重点。

三命通会总论诸神煞续读69八字古籍四柱命理命理典籍

章节正文

日刑煞。以本生日上数甲子,本日干住。阳干顺数,阴干逆数。若在命宫,主极刑;三合,主徒配;对宫,主外死。

流血煞。以本生月起,子顺数至本年住。若在命宫、三合、对宫、主痈疽,庶人徒配,妇人产厄。

剑锋煞。甲子旬剑辰锋戌,甲午旬剑戌锋辰,甲寅旬剑午锋申,甲申旬剑子锋寅,甲辰旬剑申锋午,甲戌旬剑寅锋子。随在各宫断,如第五宫露,损子;第四宫露,损田宅。

戟锋煞。正月起甲,二月乙,三月戊,四月丙,五月丁,六月己,七月庚,八月辛,九月戊,十月壬,十一月癸,十二月巳,逐月旺干加临,日时带两重者,凶;更与悬针相见,主决配伤残。

浮沈煞。从戌上起,子逆行至本生年位,却从年宫数,看在何宫。只在财帛宫,名串钱,主富蓄。余皆凶。甲乙己庚壬人犯之,稍轻;丙丁戊辛癸人犯之,重。在寅午申未年中,此煞多主水厄。仍各随宫分论灾,如在田宅,则主破祖。余宫类推。

破煞。此煞,卯与午,丑与辰,子与酉,未与戌,皆相破。惟寅申巳亥原破,却三合,故不取,犯者主少年灾滞,财产耗散,兼有折伤之灾。

返本煞。五行无贵气,下克上为返。歌曰:“五行死绝并来时,有格如闲福不随;更忌日时克年主,定无官贵切须知。” 如甲子金命得戊午日,又胎月日时多带寅巳,犯者定主孤立,或富或贵,一旺便克,伤父母尊长。

阴阳煞。女属阴而喜阳,命得戊午旺火为正阳。男属阳而喜阴,命得丙子旺水为正阴。是阴阳和畅,故男得丙子,平生多得美妇人;女得戊午,平生多逢美男子。日上遇之,男得美妻,女得美夫。大忌元辰、咸池同宫,不论男女,皆淫。如男得戊午,多妇人相爱;女得丙子,多男子挑诱。更看有无贵贱消息。

淫欲妨害煞。《壶中子》云:“老醉秦楼十二,直缘重犯八专;少亡楚甸八千,应是迭逢九丑。”盖言八专为淫欲之煞,九丑为妨害之辰。八专乃甲寅、乙卯、己未、丁未、庚申、辛酉、戊戌、癸丑是也。日上有不正之妻,时上有不正之子。女人犯者,不择亲疏;犯多者尤紧。九丑乃壬子、壬午、戊子、戊午、己酉、己卯、乙卯、辛酉、辛卯是也。妇人犯者,主产厄;男犯,多丑不令终。

孤鸾寡鹊煞。古歌曰:“木火逢蛇大不祥,金猪何必强猖狂;土猴木虎夫何在,时对孤鸾舞一场。”乃乙巳、丁巳、辛亥、戊申、甲寅,又丙午、戊午、壬子等日。男克妻,女克夫。

阴阳差错煞。乃丙子、丁丑、戊寅、辛卯、壬辰、癸巳、丙午、丁未、戊申、辛酉、壬戌、癸亥十二日也。女子逢之,公姑寡合,妯娌不足,夫家冷退;男子逢之,主退外家,亦与妻家是非寡合。其煞不论男女,月日时两重或三重犯之,极重;只日家犯之,尤重,主不得外家力,纵有妻财,亦成虚花,久后仍与妻家为仇,不相往来。

临官遇劫名桃花煞。主好酒色。

返吟遇枭名短寿煞。主伤妻子。

桃花红艳煞。亥卯未在子,巳酉丑在午,寅午戌在卯,申子辰在酉,为桃花煞。甲乙逢午、丙寅、丁未、戊子、己辰、庚戌、辛酉、壬巳、癸申,为红艳煞,女命最忌之。

本篇导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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阅读重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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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古籍中的吉凶词、富贵词只作传统文化解释,不写绝对化判断。
  • 本篇已经挂在对应书籍类目下,适合与八字排盘、五行、格局、用神等页面互链。

内容扩展说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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